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关于评选2018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15 阅读: 152

2018届毕业生:

为表彰先进,肯定成绩,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暨南大学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和学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暨耐〔201712号),现开展耐材院2018年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请参评同学按本通知,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一、评选对象

暨南大学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2018届研究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

1.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参评资格:

①在读期间或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②在读期间或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③在读期间或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2.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评选条件

1.爱国爱乡,拥护政府的领导。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研究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暨南大学。

6.积极组织参加研究院内的各项活动,互助友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奖励标准

颁发奖励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元人民币。

四、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为研究院同学年毕业研究生人数的30%,分博士生、科学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三个类别。

五、相关事宜

申请人自愿填写附件《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于201861917:00前报送研究院办公室(第二理工楼349室)电子版发送到styleb@jnu.edu.cn(文件命名: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研究院奖励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各种申报材料(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完毕即退还学生),确定拟奖名单,并在研究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研究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研究院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六、说明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

2018615日    

  

  



附件1.暨耐〔2017〕12号 暨南大学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和学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rar

附件2. 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