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2019年毕业研究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毕业研究生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1.拟于2019年申请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
2.2018年冬季及以前已提交毕业申请但未通过答辩的,须重新申请。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研究生自主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暨南大学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毕业结业管理进行申请,核实并提交相关信息。
若发现个人信息有误,须按网络提示填写正确信息,并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纸质凭证材料,未提供凭证资料的,更改的信息无效。
(二)学院(培养单位)审核
各学院提前在毕业管理设置好研究生毕业条件中的学分要求,按时完成对所有学生系统申请材料及更改信息的审核工作,汇总凭证材料,并将凭证材料报送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
三、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毕业申请工作
根据《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毕业管理细则(试行)》(暨研〔2018〕60号),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外招生)可单独申请毕业。
(一)外招生同样需要登录研究生管理管理系统填写毕业申请,并确认是否第一次申请毕业、是否同时申请学位。
(二)对于单独申请毕业的外招生,毕业论文要求查重和评审,可以聘请校内或校外专家参与评审。毕业论文的审核、评阅、答辩,需参照《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暨学位[2008]1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提交建议准予毕业外招生名单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由学校对名单当中毕业生的论文终稿进行查重,查重结果作为学校毕业终审的条件之一。毕业论文查重不通过者,无修改机会,视为学校毕业终审不通过。
(四)单独申请毕业的外招生,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按照学位论文相关规定。毕业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毕业论文,并将终稿PDF格式存档至学院,同时打印1本,连同毕业生登记表一起送到学校档案馆存档。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落实《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毕业管理细则(试行)》(暨研[2018]60号)及《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暨学位[2008]14号)的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预答辩等相关环节。
四、其他事项
(一)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过程所核对的信息,将用于国家学历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请务必认真核实每一项信息。
(二)本学期未注册,未在系统通过开题报告无法进行毕业申请。对此,培养办将短时开放注册及成绩补录权限,以便顺利完成毕业申请和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按相关管理规定,不接受两年制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特别优秀的3年制研究生最多可提前半年毕业(答辩)。拟申请提前毕业(答辩)者,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提前毕业申请表》,经学科组及学院审核通过后备齐以下所有材料,并将《申请表》及材料交到行政楼430室。
1、在学成绩单(要求参加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20%)
2、发表的高水平论文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2019年研究生毕业工作日程安排
对象 | 夏季 | 秋季 | 冬季 | 工作内容 |
拟申请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 | 3月17日前 | 7月1日前 | 9月15日前 | 自查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情况 |
4月20日前 | 7月10日前 | 9月15日 -10月30日 | 登录研究生系统进行毕业申请,核实并提交相关信息。 | |
各学院 (培养单位) | 3月15日 -3月20日 | 7月1日 -7月5日 | 9月15日 -9月20日 | 1.补录成绩、补充审核中期考核、开题报告 2.在毕业管理中设置好毕业申请要求 |
4月25日前 | 7月10日前 | 10月25日前 | 1.完成对所有学生系统申请材料及更改信息的审核工作 2.汇总凭证材料,并将凭证材料报送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 3.提交提前毕业名单及材料到培养办 | |
6月18日前 | 9月18日前 | 12月18日前 | 1.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毕业答辩结果 2.报毕业生名单到培养办 | |
培养办 | 4月30日前 | 7月10日前 | 10月30日前 | 1.开放补录成绩、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权限 2.审核毕业申请 3.汇总提前毕业名单及材料 4.清点学历学位照片 |
6月20日前 | 9月20日前 | 12月20日前 | 对单独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进行终稿查重 | |
6月底 | 9月底 | 12月底 | 1.公布毕业生名单 2.制作并发放毕业证书 3.学信网毕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