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9年研究生毕业申请和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13 阅读: 23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2019年毕业研究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毕业研究生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1.拟于2019年申请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

2.2018年冬季及以前已提交毕业申请但未通过答辩的,须重新申请。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研究生自主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暨南大学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毕业结业管理进行申请,核实并提交相关信息。

若发现个人信息有误,须按网络提示填写正确信息,并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纸质凭证材料,未提供凭证资料的,更改的信息无效。

(二)学院(培养单位)审核

各学院提前在毕业管理设置好研究生毕业条件中的学分要求,按时完成对所有学生系统申请材料及更改信息的审核工作,汇总凭证材料,并将凭证材料报送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

三、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毕业申请工作

根据《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毕业管理细则(试行)》(暨研〔201860号),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外招生)可单独申请毕业。

(一)外招生同样需要登录研究生管理管理系统填写毕业申请,并确认是否第一次申请毕业、是否同时申请学位。

(二)对于单独申请毕业的外招生,毕业论文要求查重和评审,可以聘请校内或校外专家参与评审。毕业论文的审核、评阅、答辩,需参照《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暨学位[2008]1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提交建议准予毕业外招生名单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由学校对名单当中毕业生的论文终稿进行查重,查重结果作为学校毕业终审的条件之一。毕业论文查重不通过者,无修改机会,视为学校毕业终审不通过。

(四)单独申请毕业的外招生,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按照学位论文相关规定。毕业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毕业论文,并将终稿PDF格式存档至学院,同时打印1本,连同毕业生登记表一起送到学校档案馆存档。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落实《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毕业管理细则(试行)》(暨研[2018]60号)及《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暨学位[2008]14号)的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预答辩等相关环节。

四、其他事项

(一)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过程所核对的信息,将用于国家学历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请务必认真核实每一项信息。

(二)本学期未注册,未在系统通过开题报告无法进行毕业申请。对此,培养办将短时开放注册及成绩补录权限,以便顺利完成毕业申请和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按相关管理规定,不接受两年制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特别优秀的3年制研究生最多可提前半年毕业(答辩)。拟申请提前毕业(答辩)者,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提前毕业申请表》,经学科组及学院审核通过后备齐以下所有材料,并将《申请表》及材料交到行政楼430室。

1、在学成绩单(要求参加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20%

2、发表的高水平论文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2019年研究生毕业工作日程安排


对象

夏季

秋季

冬季

工作内容

拟申请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

317日前

71日前

915日前

自查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情况

420日前

710日前

915

-1030

登录研究生系统进行毕业申请,核实并提交相关信息。

各学院

(培养单位)

315

-320

71

-75

915

-920

1.补录成绩、补充审核中期考核、开题报告

2.在毕业管理中设置好毕业申请要求

425日前

710日前

1025日前

1.完成对所有学生系统申请材料及更改信息的审核工作

2.汇总凭证材料,并将凭证材料报送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

3.提交提前毕业名单及材料到培养办

618日前

918日前

1218日前

1.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毕业答辩结果

2.报毕业生名单到培养办

培养办

430日前

710日前

1030日前

1.开放补录成绩、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权限

2.审核毕业申请

3.汇总提前毕业名单及材料

4.清点学历学位照片

620日前

920日前

1220日前

对单独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进行终稿查重

6月底

9月底

12月底

1.公布毕业生名单

2.制作并发放毕业证书

3.学信网毕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