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关于“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及“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8-06-17 阅读: 411

为促进“耐材院”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打造我院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鼓励研究生出国(境)交流,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我院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拔、派出和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我院研究生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我院与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联合培养和合作科研,我院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或技术培训等情况,具体参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规定(试行)》《暨南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学校相关文件。

  

第一章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和耐材院在读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外攻读更高一级学位除外)。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热爱中国,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申请人需在读期间有一篇英文SCI文章发表或接收,优先支持二年级及以上已满足条件的研究生。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托福95,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

5.通过国(境)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第二章 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耐材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三、建议申请时间参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20-4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2018年)。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20-4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2018年)。

四、申请人研究生向导师及耐材院提交中、英文研究计划(不超过3页)。

内容包括研究内容,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后续工作介绍等。须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 派出和管理

一、受资助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各项派出手续。

二、受资助研究生在外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在外管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三、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暨南大学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资助”,署名顺序及单位要求需与双方导师协商

四、受资助研究生(联合培养),要求在毕业前再发表SCI英文论文一篇,作为在外被资助学习成果的总结。

五、受资助研究生应按期回国完成学业,回国前,请求对方导师(或研究机构)对其做出在外研究的书面评价。回国后,需对全院师生做在外研究学习期间的总结。总结内容应能全方位反映在外研究学习经历和生活体验,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本办法经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耐材院负责解释实施。

  

  

  

  

  

                   暨南大学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

                             2018年 6 8日      

附件1:暨耐〔2018〕7号 暨南大学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关于“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及“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rar

附件2:学校研究生出国交流管理相关文件及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