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校本部教职工及学生医药费报销指南
发布日期: 2018-06-22 阅读: 1674
办理事务名称报销医疗费业务
申办条件    校本部、南校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离、退休、在职教职工住院医疗费和门诊医疗
费;信息技术研究所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离、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和门诊医疗费;校本
部、南校区学生转诊门诊医疗费。
准备材料    1、教工(学生)报销医疗费申请表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费用清单
    4、病历(门诊)、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
表格下载    登陆公医办网站下载——教工(学生)报销医疗费申请表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一、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
(按照《暨南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暨总2010[26号]执行)
(一)校门诊
    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教职工,原则上在校门诊部就诊(急诊除外)。医疗费用统
一由校门诊部记账处理,教职工只需支付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
    报销比例:在职人员医疗费报销80%(含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观察费等。以
下同);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 90%;离休人员、院士、革命伤残退转军人以及副省级以
上人员医疗费报销 100%。
(二)定点医院
    1.本部教职工就诊定点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侨医院)、中山大学附属
第三医院(仅限总院)、广东省中医院(特指大德路总院、二沙岛分院)、中山大学附
属肿瘤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广州市惠爱医院(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广东省人民
医院(仅限于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离休干部)。
    2.定点医院(含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同上。
    3.门诊医疗费报销:教工全额支付医疗费,凭门诊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病历到校
公医办审批报销。
    4.住院医疗费报销:(1)教职工在华侨医院住院,可任选二种结算方式:①全额
现金支付;②现金与记账单相结合:凭住院卡和校园卡先到公医办开具记账单,住院期
间医疗费用统一由华侨医院记账,教职工只需支付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床位费和超标
药等(回学校报销)。出院结账后教工携带相关资料等到公医办审批报销。
   (2)教职工在其他定点医院:需自行全额支付医疗费,出院结账后携带相关资料到
公医办审批报销。
(三)非定点医院 
    教职工需到非定点医院治疗的,必须报公医办审批,未经审批的非定点医院就医费
用自理。
    经批准到非定点医院治疗的(含门诊、住院),自行全额支付医疗费,凭费用收据
、费用清单、病历(住院)等资料到公医办审批报销。门诊报销50%,住院报销70%。
二、学生医疗报销
    执行《暨南大学学生普通门(急)管理暂行办法》暨总2013[72号]。
    学生普通门诊:本部学生指定到校门诊部就诊,个人只需交纳自负部分医疗费;需
要转诊学生,由校门诊部开具转诊单后到校外医院就诊,学生全额缴费,凭门诊费用收
据和费用清单到校公医办审批报销。医疗费可报销50%,每人每月最高报销金额为300元。
    学生住院治疗可到广州市内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凭医保卡报销结账。
三、报销情况查询
(一)医疗费到账情况查询
    1.门诊医疗费预计22个工作日左右到账。查询:教工可到银行个人账户查询,也可以
上校园网查询实际报销金额。校园网门诊医疗费查询(二条途径):
   ①校园网→信息门户→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薪酬查询→非薪酬发放详情;
   ②总务后勤管理处→公医办网站→通知公告
    2.住院医疗费预计14个工作左右到账。查询:校园网→信息门户→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经费查询系统 →个人报销查询
(二)教职工如果对报销金额有疑问,可携带回执到公医办查询。
办理地点及电话    总务后勤管理处公费医疗办公室(行政楼503房): 85220116
    财务处总务后勤核算科(行政楼524房): 85220060